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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44章 宋加笛那么差的身世


宋加笛到家的时候,刚好碰到司杭。
司杭拎了几个袋子跟着她走到了门口。
“司总这是?”
“噢,一些客户送的中秋礼物,我又用不上。你看看能不能用得着。用得着就留下,用不着就替我处理了吧。”
宋加笛看出来这些东西价值不菲,本能地拒绝,“这不合适,太贵重了!你还是送给家里的长辈吧。”
“她们也用不到这些。你就留着吧。”怕她再拒绝,
司杭放下东西,转身就进屋关上了门。
宋加笛喊了他几声,只能听到楼道里传来的回响。她只能把东西拎了进去。
不多时,她又接到了司杭的电话,“刚才忘了问你,你中秋怎么过?”
宋加笛一边收拾买回来的东西,一边回道:“就在家闭关三天,修炼美貌吧。”
司杭忍不住笑开了眉眼,“那节日过后,你岂不是要美出好几个高度。”
“所以你不回家吗?”
宋加笛正色地回了声,“嗯,不回。”
司杭没想到她不回家,思忖了片刻后,试探性地问道:“那要不然你跟我去我外婆家过中秋吧?我外婆家住在乡下,景色很美,赏月格外有氛围。”
宋加笛愣了一下,他的邀请太突兀了,让她觉得莫名其妙。
所以她不假思索地拒绝了,“谢谢,但是不用了。我就想趁着假期好好休息一下。”
“噢,那好吧。祝你有个愉快的假期!”司杭有些懊恼,自己临时起意是不是把她吓到了?但又有点失落,就这么被拒绝了。
“谢谢,中秋节快乐!”
宋加笛和司杭刚结束通话便又接到了黎屿电话,黎屿是通知宋加笛去她们家过节的。
“你们一家团圆,我就不去凑热闹了吧?”
“你这什么话?我们不是彼此亲自挑选的家人吗?要不然你去温迎家过中秋,你自己选一个吧!”黎屿以一副霸总的口吻说道。
宋加笛内心涌动着无限感激,“你们的家宴几点开始?”
“这还差不多,六点多开饭吧,你没事的话就早点来。千万别带东西!千万别带东西!千万别带东西!”黎屿跟她强调了三遍。
“我带我自己做的月饼总行吧!”宋加笛不太喜欢吃买的月饼,所以每年她都会自己做月饼吃。
“那可以!我要吃椰蓉的!苏式的和广式的都来点儿!”黎屿直接点菜。
“知道了,黎大小姐!”
此刻的宋加笛并不知道,这个中秋节会成为她的一场浩劫。
第二天,她带着自己做的月饼来到了黎家。黎父黎母一个是上市公司董事长,一个是大学教授,都非常和蔼可亲,对宋加笛十分友善。
“加笛你能来就太好了!不然天天就我们四个人一起吃饭,太单调无趣了。”黎母对她十分热情。
“把这儿当自己家,别拘束。”黎父也是非常平易近人的人,跟外界传言的老谋深算、平易近人有很大出入。
“谢谢伯父伯母,叨扰了。”
黎屿能够长成这种外放开朗、乐观灿烂的性格跟家庭氛围是分不开的。
宋加笛并不是第一次来,黎家的这种包容、开放、民主的氛围让她很羡慕。这才是她梦寐以求的家庭氛围。
只可惜,投胎是门技术活儿。而她,上辈子显然没掌握好这个技术。
好在,老天待她不薄,让她认识了一群闺蜜。好在她认识了黎屿,让她在这样一个月圆人团圆的日子里,也感受到了一份家庭的温暖。
黎家的对面,就是霍家。
自打黎屿记事起,两家就是邻居。
此刻的霍家,明显要比黎家热闹,毕竟他们四世同堂,团圆相聚。
四岁的霍思奇提着一只兔子莲花灯满屋子奔跑,欢声笑语不断。
“思奇,你这兔子灯是哪儿来的?”不知道谁问了一句。
“是二叔房间里找到的呀。张姨进去打扫的时候被我看见了,这么可爱的兔子灯,二叔一定是给我买的,对不对?”霍思奇扬着灿烂的笑脸,跑到霍许面前问了一句。
霍许轻轻拍了拍她的脑袋,“嗯,是送你的!”
“耶!我就知道,二叔对我最好了!”霍思奇兴高采烈地提着灯跑开了。
汪凌凌的目光不由自主地被那盏兔子花灯吸引。
她抬手朝霍思奇招了招,“思奇宝贝,这么漂亮的兔子花灯,能给我看看吗?”
霍思奇迟疑了一秒,还是把兔子灯拿给了她,“凌凌阿姨,你小心点儿,别弄坏了哟。”
汪凌凌拿到手的时候,立马露出了一脸鄙夷的神色,这做工也太粗糙了,这配色也太土了,这应该是廉价的地摊货吧?霍许怎么会买这种东西。
“凌凌阿姨,你看完了吗?”霍思奇催促道。
“看完了,还给你!”汪凌凌朝她露出了一抹宠爱的笑容。
随即她便给司机小林发了条消息,【霍总那个兔子灯是哪儿买的?】
小林考虑了一下,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不能说的,【那个啊,不是霍总买的。】
汪凌凌:【那是哪来的?】
小林:【是宋助理买的,霍总见到了说是小侄女会喜欢,宋助理才割爱的。】
汪凌凌没再回复,暗暗松了口气。她还以为霍许身边又出现不安分的人了。
如果是宋加笛的话,她倒是完全不担心。
宋加笛那么差的身世,身后还有一群吸血鬼一样的家人,不管是霍许还是霍家,都不可能看得上这样的人。
而且几番接触,她知道宋加笛是聪明人,对霍许也没什么非分之想。所以她才任由宋加笛留在霍许身边,没动她。
宋加笛是有致命弱点的人,这种人根本不需要费心去解决。
听说,宋加笛身边已经出现了一个非常有实力的追求者,她觉得挺好的。
如果宋加笛结婚的话,她也会挑一份礼物送上自己的祝福,看在她这么多年她兢兢业业、恪守本分的份上。
汪凌凌暗笑了一声,穷乡僻壤出来的,就是眼皮子浅。都已经是年薪百万的职场精英了,还买这种上不了台面的地摊货。
也就这点格局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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