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楼小说坛

字:
关灯 护眼
读楼小说坛 > 废土没有傻白甜,我觉醒兽血后赢麻了 > 第一百三十二章 废土柳下惠

第一百三十二章 废土柳下惠


丁傲:季少,虽然我们家比不了季氏,但是也有些家产,只要能找回小陌,我原意把一半拿出来当酬金。

李夏完全看这个男人不顺眼,冷笑道:

“季少,他这是把你当劫匪了。”

“他愿意拿出一半家产,赎回被你掳走的他从来没有在乎过,现在不得不在乎的儿子。”

丁傲简直要被这个一而再再而三地找茬的男人气死了。

此人看起来跟季少很熟,应该是季少的朋友,不能得罪的太厉害,但如果不怼一下,实在是憋屈。

丁傲:这位先生,我没有这么想过,请不要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。

李夏大笑:

“哈哈哈!”

“君子?”

“好好好,好得不得了。”

季辰南:博士,你能不打岔吗?浪费时间简直是!

李夏举手,毫无诚意地道歉:

“对不起。”

季辰南:是这样的,两位,你们的儿子小陌是我们去哀山时碰到的。他脱离人群太久,不会人类的语言,我们本来想带他回来,但完全没办法交流。

周红捂住嘴,无声地哭了起来。

她可怜的孩子,该遭了多大的罪啊。

丁傲有些烦躁,瞪了周红一眼:

“哭哭哭,就知道哭。”

“你要是看好孩子,还能有今天?”

周红抽泣着:

“你没资格说我!”

“但凡你给我一点奶粉钱,我就不用忙着打工,让邻居帮忙照看小陌了。”

“谁知道跟我当了半年邻居的人会是人贩子啊……”

“那个天杀的,为什么要把我孩子给扔到哀山去?”

“那么远,他图什么?”

是,那么远,人贩子到底图什么?

季辰南和李夏也想不明白这件事。

但现在也不是想这件事的时候。

季辰南:两位真是一言不合就吵起来啊!那为了节省时间,我就直截了当地说了。

你们的孩子虽然脱离人群,不懂人类的语言,但毕竟血缘是有神奇的力量的。

如果你们想要找回孩子,就跟我们的拾荒小队一起出发去哀山吧。

李夏做了个夸张的拥抱姿势:

“用爱的力量感化生活在大山的小野人,让他回归人类社会。”

周红赶紧点头:

“好,我跟你们去。”

“只是,我没有异能,希望你们别嫌弃我。”

“如果遇到紧急状况,你们尽管自己跑,别管我,我不会拖你们后腿的。”

李夏由衷赞叹:

“女侠!”

然后,他和季辰南一起看向了丁傲。

锦衣华服的公子哥突然间就不淡定了:

“我……”

“既然孩子妈去了,我就不去了吧。”

“那孩子都没见过我,估计我去了也是白搭。”

“而且,我也没有异能,去了也是拖你们后腿。”

李夏皮笑肉不笑地说:

“丁公子说得句句在理。”

“但是怎么办?我听着就是不爽!”

“你孩子的母亲也不会异能,她要以身涉险去救你们的孩子。”

“假设她能成功救回吧,然后,她得到的结局就是你从她手里夺走孩子。”

“什么便宜都让你占了,什么亏都让她吃了。”

“这,合理吗?”

安娜:博士,这种事太多了!这个城市的土壤这么贫瘠,什么都长不好,就是长渣男,跟那雨后春笋一样,一茬一茬冒,怎么割都割不完。

丁傲一下子站了起来:

“虽然你是季少的朋友,但也不能乱来吧?”

“季少,请您管管,我,我不想死!”

季辰南瞪了李夏和安娜一眼:

“别吓唬人好不好?”

“割什么割?”

“你们当自己是罗宾汉啊?路见不平拔刀相助。”

李夏:那倒不会!我们是斯文人!不会动粗!

丁傲刚刚松了一口气,就听李夏补充道,

“但——是,既然这么不合理的事让我遇到了,我也不会坐视不管。”

“丁先生,你可以选择不去哀山。”

“等小孩子救回来,我会把他跟他的妈妈接过来跟我们一起住。”

“而且,为了让孩子妈妈有个名分,我会跟她领结婚证,然后给孩子改成我的姓。”

“也就是说,你的前前前前女友和你的娃,我都接手啦!”

丁傲突然反应了过来:

“听说季氏养着一个科学怪人,姓李,单名一个夏字。”

“他跟曹丞相有一样的爱好,那就是,收集人妻……”

梳马尾辫的双胞胎刚好进来,听到丁傲的话,一起出手,狠狠扇了他的脸。

“啪!啪!”

丁傲的左右脸各挨了一下。

双胞胎异口同声:

“少放屁!”

“我们博士不是那么龌龊的人。”

丁傲难以置信:

“所以,你真的是李博士?”

“我终于见到活的了。”

“你不知道,虽然很多人都鄙视你的品味,但他们都想活成你的样子。”

双胞胎:色痞们都做梦去吧!梦里什么都有!我们博士是真正的好男人,废土柳下惠。

这个世界,真的有柳下惠?

周红抬起头,惊讶地打量着李夏。

他可真好看!

比她在电影电视里看到过的所有男明星都好看!

这么好看的人,竟然是博士。

那得读过多少本书啊?

他的脑子里,一定装满了知识,所以才让他显得气质卓越,即使坐在季氏的少爷身旁,也丝毫不逊色。

李夏对上周红的视线,周红急忙低头,脸一下子红了。

丁傲:你干嘛?你不会真的想嫁给他,让小陌给他当儿子吧?

李夏:为什么不?我不光会出奶粉钱,还会让她们母子住这里,顿顿有肉吃,月月买新衣服。

丁傲:红红不是那么肤浅的人,不然这些年她早嫁人了……

周红:我就是!

她看着丁傲的眼睛,这一次,再没有了任何的羞赧和留恋。

十年了!

从他们认识到现在,过去了十年了。

周红觉得直到今天,她才算真正放下了。

当初,即使他让保镖毒打她,把她丢出他的公司,她还是会抱有一丝的幻想,觉得他是做给他父母看的,但心底的某个地方,还是留给她的。总有一天,他回再次来到贫民窟,牵起她的手,告诉她他爱她,一如他们年少时那样。

现在想想,过去的自己是多么愚蠢啊!

恋爱脑简直害死人!

章节错误,点此报送,报送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,请耐心等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