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楼小说坛

字:
关灯 护眼
读楼小说坛 > 废土没有傻白甜,我觉醒兽血后赢麻了 > 第十章 我贫民窟长大的,还怕这个?

第十章 我贫民窟长大的,还怕这个?


陈森没有回头,但似乎感觉到了她的不安,向后伸出手,握住了她的手。

“哎哟,这不是陈森吗?”

“你小子,昨天就数你干活最卖力。”

“今天这怎么回事?”

“拉拉扯扯干嘛?”

“来工作的还是来谈恋爱的?”

管事的男人白白胖胖,跟面团一样,穿着熨得没有一丝褶皱的衬衫,皱眉看着他们俩。

“工作,也谈恋爱。”

“谈恋爱不影响工作。”

陈森不卑不亢地说。

管事的发出一声短促尖利的笑声:

“好!”

“到底是年轻人,这劲头我喜欢。”

“天都塌下来了也要谈恋爱。”

“可你这女朋友太瘦了,能干什么啊?”

“身上倒是不瘦,这脸、这手,哎哟,皮包骨啊!”

“你们放开手,别牵着了。”

“你进去,让她回去。”

白榆又感觉到体内的血在沸腾,她冲动地夺过男人手中的不锈钢杯,一用力。

杯子被拧成了麻花状,围观的人发出一阵惊呼。

管事的先是惊愕,而后大笑:

“哈哈哈哈哈!”

“厉害啊!”

“真看不出来!”

“陈森,你这是找了个能倒拔垂杨柳的林黛玉啊。”

“有意思!”

“你女朋友逗得我高兴,那我就给你们两个一个好差事吧。”

“去,领工具去。”

白榆和陈森得到的工具是口罩、手套和一辆三轮车。

根据地址,他们来到了一栋中式别墅。

他们的任务是把这里的骨架全部装到三轮车上,运到下城区的广场去,看有没有人来认尸。

如果没有的话,明天直接拉到乱葬岗扔了,任务就算完成了,而他们今天和明天的口粮也就有了。

白榆只在乱葬岗见过这么多的人体骨架,而且,根据衣着来看,百分百是贫民窟的人。

“这里是谁的家?发生了什么?”

她不禁问。

陈森摇头:

“不知道,也管不了那么多了。”

“咱干活吧!”

“虽然看起来有些瘆人,但是这个活确实是最轻松的。”

“骨架很轻。”

“比去铲草、扛水泥修墙要容易多了。”

“你怕不怕?”

“怕的话你推着三轮车就好,我来收拾。”

这小毛孩,明明比自己小,却总是想要当大人照顾她。

白榆笑了:

“谁怕了?”

“贫民窟长大的,还怕这个?”

“咱们小时候也没少去乱葬岗玩啊。”

陈森点头:

“也是!”

“那会儿有人收骨头,一斤一毛钱。”

“我俩还装了一口袋骨头带到家,以为要发财了。”

“结果我被我爸胖揍一顿,说人家收的是猪骨,不是人骨……”

想起童年糗事,白榆也忍不住乐了。

陈森想起了什么:

“对了,今天那些人说你是我女朋友,我没有反驳,对不起……”

白榆打断他的话:

“没事!”

“这样也挺好,如果传到咱们那些邻居耳朵里,估计就再也没人追着我给我介绍对象了。”

废土的男孩女孩高中毕业后就开始工作、相亲、结婚了,像白榆、陈森这些长相出众的孩子,在高中时就有人热情地介绍对象,让人不胜其扰。

两人边聊边干活,配合得十分默契。

“白榆!”

有个扎了个丸子头的女孩一阵风一样跑过来。

章节错误,点此报送,报送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,请耐心等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