闻言,马小健却是笑了起来:“哈哈,哥,我养了二百头猪,还开了中医馆,你回来了就别想安心种田了,咱兄弟俩一起干事业,赚大钱,发家致富!”
“啥?”
马大壮瞪了瞪眼。
马小健这几天从未提及他养猪和开中医馆的事情,这臭小子,一声不吭的已经混的风生水起了,而且还藏得挺深!
当然,马大壮对此也没太多意外,毕竟弟弟能孤身一人跑到马来救他,凭的就是一身过人的本事和胆气,以他这样的能力,年纪轻轻干出一番事业,也是正常不过的事情!
马小健见大哥有点懵,嘿嘿一笑,一手牵着林子柒,一手搭着哥哥的肩: “哥,别愣着,走走走,回家去,我肚子好饿,迫不及待想回家吃肉了。”
“走,我肚子也饿了。”
马大壮摸了摸还有些“存货”的肚皮,憨憨一笑,迈着大步往外走。
事实上,他哪里是饿了,分明是想念家人,想念媳妇,迫不及待的想回去看他们了。
机场外,停着马小健的那辆丰田埃尔法,当马小健三人凑近时,驾驶座的车窗摇下,探出一张精致白皙且带有几分英气的面容,正是秦岚。
这丫头戴了一副墨镜,与她的气质十分相符,看起来酷酷的,阳光洒落下来,照得她明媚动人。
“教官,几天不见,你又变帅了哟。”
秦岚摘下墨镜,笑着看一眼马小健。
像她这种高情商的女子,见面就说一句好听的话,搞得马小健眉开眼笑,一脸灿烂。
“你戴墨镜的模样,比我帅。”马小健夸了一句。
秦岚莞尔一笑,看一眼马小健身边的马大壮,再看看像个小媳妇似的挽着马小健臂弯的林子柒,感觉这画面有点温馨。
马小健三人打开车门坐在了后排座位上,舒舒服服的仰躺在柔软的坐垫上,在秦岚娴熟而平稳的驾驶下,一路往桃花村方向而去。
中途,马小健让秦岚在市区的一家银行门口停了一会,下车去ATM取了几万块钱,回到车上,塞在马大壮手里。
“好端端的,给我钱干嘛?”马大壮有些摸不着头脑。
“没干嘛,进村的时候,见人就发。”马小健咧嘴一笑。
“这……”马大壮直接懵了,手里捏着的可是几万块钱啊,回到村里见人就发,这不成了“散财童子”吗?
“哥,你别多想,听我的就是了。”
马小健没有多说,拍拍大哥的肩膀,与他对视一眼,一切都在不言中。
所谓破财消灾,大哥离家三年,在村里人的印象中,他是在马来落难,回不来了,如今他好不容易回家了,若是两手空空的,显得有些落魄,甚至见到父老乡亲都有些抬不起头,若是见人就发钱,那感觉就完全不一样了。
马大壮愣了片刻,也很快意识到了弟弟的良苦用心,吸了吸鼻子,有些感动。
车子驶离临安城区后,距离桃花村也就四十多分钟的路程,这一路顺顺利利,正好在下午四点驶入了桃花村村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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