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林子柒穿得颇为正式,一身雪纺白衬衫,裹着完美的身段,短制黑裙遮住大腿,露出白嫩嫩的小腿,蹬着银灰色的高跟鞋,踏着一缕阳光,迈着步伐,面带微笑,犹如春风拂面一般,风姿款款朝马小健走了过来。
“小混蛋,你身边这位美女是谁啊?”
林子柒来到马小健跟前,自然而然地伸手揽住了他的胳膊,眸子一闪,首先注意到吴秋雅。
“我叫吴秋雅。”吴秋雅见到林子柒和马小健这么亲密,眼睛猛地一缩,却还是装作非常淡定,落落大方的自我介绍,随后又问:“你是哪位?”
问完,吴秋雅很友好的朝林子柒伸出手。
“原来是小学同学。”
林子柒却是没有伸手,只是一脸认真的自我介绍道:“我是林子柒,马小健的女朋友。”
“林子柒……你是他女朋友?”吴秋雅的手僵在了空气中,眸子缩成了一条线,脸色顿时难看起来,再也保持不了丝毫的淡定。
偌大的清平镇,谁没听说过这大名鼎鼎的林子柒啊?
她是凤鸣楼的美女老板!同时也是口口相传的清平镇,甚至临安城最美的女人,吴秋雅早就有所耳闻,但她这几年一直在城里教书,很少回镇上。
因此对林子柒也是只闻其名,不见其人,如今一见,林子柒的颜值和身材都远超吴秋雅,令她从心底生出一种小麻雀见了真凤凰的自卑,自行惭秽之余,更被她说的那一句“我是马小健女朋友”吓了一跳。
这马小健不过是个小农民,要钱没钱,要房子没房子,要车子还是“花钱租的”,连吴秋雅都打心眼里嫌弃他,何德何能,配得上眼前这貌若天仙一般的林子柒啊?
就因为他长得帅吗?
对于马小健的颜值,吴秋雅倒是承认的,他的确长得很帅,比她之前遇见的任何一个男生都帅,而且身材很有型,属于越看越有味道的那种男人。
但是帅能当饭吃,能当钱花,能当房子住吗?都不能!
这个社会,女人都很现实,尤其是吴秋雅,她是幼师,每次新学期开学的时候,她都要偷偷调查一下新入学的这批孩子们的家庭情况,以便“因材施教”,家庭出生条件好的,要特殊照顾,家庭条件一般的,就平常对待,家庭条件差的,就扔一边。
教书育人都这么“挑剔”,更何况跟人相亲,谈婚论嫁呢?
林子柒瞅了眼吴秋雅的脸色变化,却是轻轻拧了下马小健的腰:“小混蛋,你前些天不是说家里逼着你相亲吗?你的相亲对象,该不会是她吧?”
马小健轻咳两声,算是默认,被她当众扭腰,也真是尴尬。
这亲昵的举动,却是令吴秋雅和她妈刘月红的脸色愈发难看。
林子柒拧了一下,似乎还不解恨,娇柔的身子环抱他,双手一起拧:“好啊,让你带我回家见父母,你犹犹豫豫,跑来跟人相亲?相亲也就罢了,还光明正大的带到咱家的饭店来,你是嫌我心胸太宽广,故意添堵是吧?”
马小健撇撇嘴,嘟囔道:“差不多行了啊,大庭广众,搂搂抱抱,捏来拧去的成何体统。我跟人相亲这事,不是提前跟你报备了嘛,你也表示理解,所以……”
林子柒抬手捏了下他撅着的嘴唇,翻了下白眼:“你这小混蛋,你还有理了是吧?”
马小健忍不住瞪了下眼,自知理亏,不敢说什么。
林子柒拍了拍他鼓鼓囊囊的胸口,像是老婆查老公的账本似的:“胸口揣着的小本本拿出来,我看一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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